法國國民議會在當地時間20日,一讀通過執政黨提出的《整體安全法》,懲戒惡意散布執法人員影像者。事隔一日,法國各地有上萬民眾上街頭抗議,指控該法嚴重危害新聞自由與人民知情權。
法國《整體安全法》一讀通過 禁散佈軍警容貌最惹議
法國執政黨提出的《整體安全法》飽受爭議,其中第24條最受批評。該法條內容規範「民眾拍攝警察、軍人、憲兵在執法過程中,帶有面部或其他可辨識特徵,且意圖明顯是要損害執法人員人身安全,或精神狀態的畫面」,將會受到1年的有期徒刑及罰金4.5歐元(約152萬台幣)。
萬人上街頭抗議奏效 草案加上不影響民眾知情權
20日草案一讀通過後,引起公共自由捍衛者與記者協會大力批評,更有萬人上街頭,高喊「自由」的口號,示威者認為在抗議中錄影,可以譴責、遏止執法人員使用暴力。
見此態勢,提出草案的內政部長達馬南(Gerald Darmanin)緊急與總理卡斯特克斯(Jean Castex)協商,並修改條文,加上「該法條不影響大眾知情的合理權利」這段話,以保障新聞自由。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胡立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