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恆隆以健康為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北院裁定1千萬元交保。圖:台視新聞
李恆隆以健康為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北院裁定1千萬元交保。圖:台視新聞
  • 北院裁定李恆隆以1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不得跟其他證人接觸
  • 李恆隆日前以健康為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今開庭主張訊問過程已自白全部事實,應無勾串或滅證之虞
  • 法官認為,雖然李恆隆有繼續羈押的必要,但考量病況嚴重,裁定1千萬元交保

立法院8月爆發「國會史上最大弊案」,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為爭奪SOGO經營權,涉嫌行賄多名立委,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不過,北院今(11)日裁定李恆隆以1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不得跟其他證人接觸。

檢調調查,李恆隆透過「白手套」郭克銘等人,賄賂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舉辦公聽會等,施壓經濟部官員,試圖奪回SOGO經營權。

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在7月31日兵分多路搜查立法院,並偵訊被告,聲押李恆隆、郭克銘、蘇震清、陳超明等人獲准。

李恆隆日前以健康為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今日開庭時主張,他在訊問過程已自白全部事實,應無勾串或滅證之虞,羈押原因已消滅,加上他曾進行換腎手術,容易衍生細菌感染,近期病情惡化,須盡速住院開刀,因此聲請保外就醫。

法官認為,雖然李恆隆有繼續羈押的必要,但考量病況嚴重,有急迫性,符合「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要件,裁定1千萬元交保。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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