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李怡貞因臉書截圖鬧上法院。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律師李怡貞和網紅陳沂曾在2023年因為一張臉書圖卡,鬧上法院,當時李怡貞的圖片寫錯字,被陳沂截圖轉貼,還搭配自身業配的葉黃素產品,被李怡貞提告違反著作權法提告求償,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刑事部分判陳沂罰金2000元,民事部分賠償李怡貞12000元。案經上訴,二審判決逆轉,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院法官認定,李怡貞圖卡精神創作程度甚低,非屬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語文著作,改判陳沂無罪、免賠定讞。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