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遭虐死案,台北地院4月依過失致死罪,判兒盟社工陳尚潔2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16)天首次開庭,場外的抗議民眾持標語、怒喊要求重判,陳尚潔則在護送下步入法院。
男童剴剴被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案,負責定期查訪剴剴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被檢方認定偽造訪視紀錄,且未依規定通報兒虐,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一審認定,陳尚潔明知道剴剴身上有傷、身形消瘦、情緒低落,甚至出現新舊傷,卻沒有依規定通報,也沒有善盡保護義務,犯後態度不佳,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偽造文書部分無罪。
今天下午高院二審首度開庭,陳尚潔抵達法院,抗議民眾手持標語大聲要求法官重判,而高院原本沒有要求旁聽證,但因為本案受到高度關注,昨天臨時公告進入法庭必須持有旁聽證,加強秩序管控。

抗議民眾在場外聚集。圖/台視新聞台北/吳柔廷 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