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發生在新北淡水的棄屍案,93歲婆婆遭到中國籍媳婦殷姓女子裝進行李箱,並棄置淡水河,遺體20天後才被尋獲。殷女辯稱婆婆臥床好幾個月、是自然死亡,因害怕被家人責罵才棄屍,法庭上她也當庭認罪,希望獲輕判。但家屬認為婆婆生前身體健康,還能自己在外走路,痛批殷女說謊,今(9)天士林地院一審宣判殷女有期徒刑一年。

捷運站外人來人往,一名女子拖著沉重行李箱緩緩走向淡水河旁,沒想到箱子裡裝的竟然是93歲婆婆的遺體。涉嫌棄屍的中國籍殷姓女子被檢方依遺棄屍體罪起訴,9號士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判殷姓女子有期徒刑一年。

回顧案情,殷女去年8月6號回家時,同住的93歲婆婆躺在床上、怎麼叫都沒有反應,已經死亡,殷女害怕被家人責罵,更擔心被懷疑是她殺人,竟把婆婆遺體裝進粉色行李箱,拖到淡水河邊棄置。家屬8月8號報案協尋,警方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殷女曾將大型行李箱丟棄,直到8月26號,警方才在紅樹林沼澤樹叢中找到失蹤婆婆遺骸,殷姓女子也坦承棄屍。

殷女認罪求輕判 案發卻扯謊婆婆沒事惹家屬不滿

上個月開庭殷女當庭認罪,她表示婆婆臥床好幾個月,是自然死亡,因為害怕被家人責罵,才自行處理遺體,希望法院輕判。但家屬痛批,婆婆失蹤前還曾被拍到外出行走,證明身體健康,他們到住處找人時,殷女還謊稱母親正在睡覺、吃飯,棄屍後甚至離家數日。

檢方痛批,被告無視死者尊嚴,將遺體裝箱、棄置在不易發現的地方,讓家屬承受焦急尋人的煎熬,最後更只找到親人的遺骸,認為惡性非輕,應從重量刑。法院認定殷姓女子確實涉犯遺棄屍體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全案還可再上訴

台北/吳柔廷、林昭賢 編輯/施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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