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立法院於2024年12月20日排審《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等法案,不僅朝野立委爆發激烈肢體衝突,當時立院外也聚集上千名抗議民眾,警方架起護欄、以鋼索固定戒備。不料,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稱「為了讓救護車通過」,與黃姓民眾持油壓剪破壞護欄,雙雙遭函送法辦。北檢今(9)日偵結,認定2人行為逾越言論自由 ,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起訴。

鍾佳濱與黃男均主張其行為屬於「緊急避難」,目的是要讓救護車通過;而鍾的辯護律師更稱,當事人為了避免多數黨暴力通過惡法、保障憲政體制,是在進行政治性意見表達,並非故意為之。

然而,檢方調查發現,當天掛彩的立委林楚茵、陳培瑜早於鋼索被破壞前就搭上救護車、15分鐘內被送達醫院;另場外有民眾跌倒受傷,同樣在7分鐘之內被送離,沒有救護困難的問題。

鍾佳濱等人於上述事件發生後才剪斷鋼索、推開護欄,檢方認定,當時沒有緊急危難,其行為也沒有政治性訴求,不符合「可行使抵抗權」之情況,因此依刑法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提起公訴。

對此,鍾佳濱則回應,他向來配合調查,也完全尊重司法。因藍白通過惡法使人民聚集於立法院周邊,當時為保護傷患、使救護車得以入內緊急救護傷患,屬緊急避難,均有人證、物證得佐證。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編輯/黃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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