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的女子黃冠禎,謊稱是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秘書,偽造時任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簽名,向需要病床的民眾詐財5萬2千元,北院一審宣判黃姓女子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黃冠禎曾經在電視劇裡擔任臨演,日前擔任看護時,對外謊稱自己是疾管署副秘書,還偽造時任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的簽名,PO上網路想要增加自己說話的可信度,藉此向需要病床的民眾詐財5萬2千元,還收了一塊蛋糕。案件發生時,羅一鈞還特地出面澄清「簽名沒有那麼醜」。
調查發現,黃女知道女學生家屬罹患癌症需要住院檢查,趁機詐財,謊言的雪球越滾越大,案情曝光,才歸還了3萬元,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罪起訴後,台北地院簡易判決,判黃冠禎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北/李若慈 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