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尹錫悅涉妨礙逮捕、濫用職權妨礙行使審議權等罪名,今(9)日終審宣判,維持二審判決,尹錫悅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這是南韓前年戒嚴事件發生後,最高法院首次對尹錫悅所涉案件作出終審判決,他本人未出庭。
根據韓聯社報導,尹錫悅在2024年底發布緊急戒嚴令後,在去年1月的調查初期,動員總統警衛處人員,阻止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執行拘留令。他還涉嫌在宣布戒嚴時,僅召集部分國務委員,侵犯未能參會的9名國務委員的戒嚴審議權。且他在解除戒嚴後,涉嫌製作虛假戒嚴宣布文件,之後將文件銷毀,還指示要對外媒散布「絕無破壞憲政秩序之意」等不實內容。
一審法院認定尹錫悅被指控的大部分罪名都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年;二審在維持一審判決上,再把無罪部分改判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尹錫悅方和獨檢組均不服二審判決,向最高法院分別提起上訴和抗訴,均被駁回,如今最終審定讞,尹錫悅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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