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一名陳姓偵查小隊長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並傳出疑似性侵女線民,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於6月27日發動搜索並拘提陳員到案,並於住處查獲相關毒品,檢方認定其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第二分局今(3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全案秉持「自清自檢」原則偵辦,已對陳員記兩大過並予以免職。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王國峯表示,分局日前掌握陳姓員警涉及毒品案件後,立即指示督察組及偵查隊成立專案小組,自清自檢,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王國峯指出,警方於6月27日上午持拘票將陳姓員警拘提到案,隨後持搜索票前往其辦公桌及住處搜索,並在住處查獲相關毒品。案件移送地檢署複訊後,檢察官認為陳姓員警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王國峯表示,後續警方將持續追查毒品來源,陳姓員警於5月27日調任第二分局偵查隊,至今約1個月,主要負責專責值日勤務,協助派出所辦理案件移送,工作內容較為單純,並未涉及偵查犯罪業務。
對於懲處部分,王國峯強調,陳姓員警犯罪嫌疑重大、事證明確,已嚴重影響警譽,分局昨日上午召開考績會,決議予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斷然淘汰,後續也將持續追究相關人員的考監連帶責任。
至於外傳陳姓小隊長另涉性侵女線民一事,王國峯表示,基於保護報案人身分及隱私,不便對外說明相關案情,也無法透露案件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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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