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藝人黃明志先前捲入網紅謝侑芯命案,並在馬來西亞被控持有毒品及受管制藥物等罪名。今(19)日,他於社群平台發文宣布,已收到聯邦法庭撤銷控訴的公函,正式獲判無罪。除了透露「獲得真正的自由」外,他也對謝侑芯的離世感到相當自責,遺憾自己當時沒有能力將她救起。
藝人黃明志在社群平台上分享自己被宣判無罪,表示這一刻讓他如釋重負。而對於謝侑芯的離世,他也相當悲痛、自責,「我始終感到很難過,也很自責沒能力把她救起來,希望她可以安息,Rest in peace。」
黃明志指出他這半年背負吸毒罪、藏毒罪、攜帶違禁藥物罪以及謀殺罪等4項指控,也因此在拘留所待了10多天,他回憶當時警方用了最先進的器材、專業的態度處理整起案件,從住處、辦公室、手機、全身上下,甚至身邊的伙伴都沒被放過,都被警方搜查一片,確保沒有漏網之魚。
黃明志認為,即便調查結果出爐,法律也證明他的無罪,「但這半年來我被毀掉的形象,也已經回不去了……應該說,我在一開始就已經被輿論判了『死刑』。」
黃明志認為就算無罪,被毀掉的形象也回不去了。圖/翻攝自黃明志臉書黃明志更在文中痛批被大馬部分媒體「公報私仇」,指出自己從頭到尾沒有接受過任何一家媒體的採訪,卻被塞了無數句「我從來沒說過的話」,甚至是連腳受傷坐輪椅上法庭也要被故意放大,「這半年來我所承受的名譽與財務虧損,一定會透過法律途徑慢慢討回來,這是必須的」。
文章最後,黃明志也對支持、幫忙的朋友、長輩、律師以及兄弟朋友們感謝,「今天的心情真的很複雜,如釋重負卻也滿是感慨,抱歉一不小心就寫了這麼長」,並考慮要把案件的細節拍成影片向大家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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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