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永康今年4月發生女高中生險遭當街擄走案,台南地檢署今(2)日宣布偵結,42歲蔡姓嫌犯並非臨時起意,而是早在案發前就多次到學校周邊勘查,甚至預先物色廢棄空屋、鋪設浴巾,企圖把被害人拖入屋內侵犯,認定涉犯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未遂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根據檢方調查,蔡姓嫌犯早就在永康區找到廢棄空屋,作為犯案地點,不但在一樓房間地面鋪設浴巾,還狡猾的在空屋旁草叢鋪設木板及廢棄木門,企圖讓自己能夠更順利地將被害人從道路旁強行拖入屋內犯案。
檢方進一步查出,蔡姓嫌犯不僅多次前往學校周邊勘查,案發當天4月22日,更在附近徘徊超過一個小時,尋找下手機會。下午5時多,蔡男看到女高中生走在路上,便用噴灑酒精的口罩摀住口鼻,強拉往草叢方向移動企圖侵害,幸好有路過的陳姓民眾發現女子求救,持木棍驅離男子,而嫌犯也在隔日被捕。
嫌犯早已預備空屋預謀性侵。圖/台視新聞蔡姓嫌犯在偵訊時坦承相關犯行,檢察官綜合被害人指證、目擊民眾證詞等物證後,認定涉嫌強制性交未遂及強盜未遂等罪嫌,由於被害人未滿18歲,檢方也請求法院加重其刑,將羈押中的蔡姓嫌犯移送台南地方法院進行後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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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