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公布,2027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圖/翻攝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總處公布,2027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圖/翻攝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21)天公布明(2027)年行事曆,3日以上連續假期共有9個,分別為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元旦)、農曆春節假期、和平紀念日、兒童節及清明節、勞動節、國慶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行憲紀念日等,其中,農曆春節的天數最長,從2/4(四)至2/10(三),共7天。

人事總處進一步說明,依「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逢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者,得於前一個或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2027年2月6日至7日(農曆初一、初二)適逢星期六、日,依上開規定,於2月9日至10日(星期二、三)補假;4月4日兒童節適逢星期日,於清明節之次日4月6日(星期二)補假。另117年1月1日開國紀念日適逢星期六,於116年12月31日(星期五)補假。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而實施條例第9條規定有關警察、消防、海巡、軍事等性質特殊政府機關(構)放假日及各級學校適用之學年度行事曆,由內政部、海洋委員會、國防部及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等視需要調移之。民間企業人員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規定辦理。

2027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圖/翻攝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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