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尉工程官李振育。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前上尉工程官李振育。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軍眷服務組前上尉工程官李振育,任內涉嫌假冒「眷地租賃」業務承辦人,利用偽造土地契約等文件詐騙廠商簽約。一審遭判15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案件上訴二審後仍維持原判,再上訴最高法院也遭駁回,全案定讞。

檢方調查,李振育2018年擔任陸軍第六軍團政戰部軍眷服務組上尉工程官期間,對外謊稱自己負責「眷地租賃業務」,並偽造主計處主參官、預財官印章,還製作假的土地契約與繳費證明等文件,藉此取信廠商,要求對方支付租金、補償金及保證金等費用。

李振育利用職務之便,近3年間涉嫌侵吞上千萬元款項,直到軍方發現列管的14筆國有眷地遭民間公司占用後,全案才因此曝光,案發後李振育逃往菲律賓藏匿,後續經調查局與菲律賓執法單位跨境合作,於2024年將他逮捕,並於去年3月押解返台歸案。

案件審理期間,李振育多次上訴爭取輕判,甚至在庭上表示,自己逃亡海外期間曾拒絕中國協助逃亡,「以國家利益為優先」,試圖爭取法官減刑。不過相關說法並未獲法院採信。

法院審酌後,認定李振育利用軍職身分長期詐財,嚴重損害國軍形象與國家利益,因此維持15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判決,全案定讞。

李振育去年3月被押解返台。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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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桃園/黃于臻、陳冠旻 責任編輯/蔡尚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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