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圖/總統府提供(資料畫面)
總統賴清德。圖/總統府提供(資料畫面)

立法院8號三讀通過「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匡列金額上限7800億,較政院版本刪約4700億。總統府今(11)日發布總統令公布特別條例。

國防特別條例起初由行政院在去年11月底提出,規劃8年1.25兆規模,其中包含對美軍購與商購委製等,不過在野質疑金額過高有空白授權等問題,排除商購委製。

三讀條文中,第一批對美軍購預算上限為3000億,包含已取得發價書的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標槍反甲飛彈及拖式2B反甲飛彈。第二批包括軟、硬殺混合反制無人機系統、各型反彈道及防空飛彈、中低空防空系統,以及反甲飛彈戰備存量補充案,則須待美方正式同意售予後,再依發價書內容編列預算,預算上限為4800億。

特別條例規範,行政院應於條例通過後一個月內,就第一批發價書預算案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籌編預算案。

總統令公布國防特別條例。圖/翻攝自總統府網頁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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