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式將「三班護病比」入法。圖/立院IVOD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式將「三班護病比」入法。圖/立院IVOD

立法院會今(8)日三讀通過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版本《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式將「三班護病比」入法。三讀條文明定,醫院急性一般病床應配置「三班護病比」,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病人安全之維護及勞動權益之保障訂定,並每三年檢討一次,必要時應調整,以保障護理人員勞動權益及病人安全。

若違反規定,不同層級的醫療院所將有不同裁罰標準,地區醫院最高25萬元、區域醫院最高100萬元、醫學中心最高200萬元。若處罰達三次,屆滿一年未改善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責任編輯/施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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