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正式三讀修正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包括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4)天下午前往民眾黨議會黨團說明重大法議案,會後受訪表示,自己曾在兩年前就公開宣示,如果中央修法通過,就會針對相關藝術文化產業停徵娛樂稅推動,盼能帶動演唱會經濟。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條文,大幅調整娛樂稅課稅範圍,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等各種表演,以及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還有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至於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場等,仍要課徵娛樂稅,但增訂地方政府可視需要停徵以上各款規定課稅項目的娛樂稅,經地方議會通過,報財政部備查。
對此,蔣萬安提到,他在2年前就有公開宣示,如果中央修法通過之後,北市就會推動,為了推動演唱會經濟,針對相關藝術文化產業停徵娛樂稅,所以現在很高興看到中央還有立法院能夠順利通過修法。蔣萬安強調,只要新法實施上路之後,北市就會針對包括電影、演唱會還有各項運動賽事來停徵娛樂稅,希望能夠帶動演唱會經濟的發展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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