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遭民眾黨開除黨籍。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李貞秀遭民眾黨開除黨籍。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立委李貞秀昨日在民眾黨中評會中被開除黨籍,今(14)日黨主席黃國昌出面說明,稱李貞秀在會議上開口要錢,全部支付完畢才願意辭掉立委,把「辭任不分區立委當作對價交易」。李貞秀先是在臉書怒罵黃國昌一派胡言,下午她在節目上為自己做澄清,強調「不能放任台灣民眾黨成為時代力量第二」。

李貞秀在節目中表示,在今天黃國昌出來「說謊」之前,她所有媒體邀約都拒絕,就是為了保護民眾黨,所有委屈她吞。但是黃國昌卻沒有顧慮民眾黨權益,「我不能放任台灣民眾黨成為時代力量第二」,所以決定出面講出事實。

李貞秀透露,創黨主席柯文哲很擔心她,她強調自己隨時能為民眾黨下台,但也認為第一個會期已經簽到的,就要做好做滿,證明陸配參政重要性。她願意保護民眾黨,做到8月底第一任期結束就請辭,這樣就沒有任何爭議、好聚好散。甚至柯文哲還有提到給她準備一份黨職工作,但李貞秀說自己不需要,「我不需要民眾黨任何一分錢」,自己願意相忍為黨下台。

李貞秀還原4/7的情況,當天她要在立院總質詢卓揆,黃國昌、陳智菡、周瑜修、陳清龍把她帶去辦公室,問她今天要怎麼宣布離職,讓她很錯愕「不是做到第一會期嗎?」她說若是無法做到第一會期,那就按黨章、中評會來處置,因為沒有任何能開除她的理由。

李貞秀說如果不能讓她做到8月底的第一會期結束再請辭,那就必須讓她2年立委任期做好做滿,如果是這樣「那就誰得利誰買單」,從頭到尾沒有講多少錢。接著陳智菡便問,「所以要算到8月底後的薪資嗎?」她回對啊,房租、薪資都要算。明明是陳智菡先提出的,現在卻倒因為果,變成她要拿到多少錢才願意離職。

責任編輯/施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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