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圖/台視新聞
柯文哲。圖/台視新聞

(更新時間:16:41)

北院今(26)日宣判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4大罪遭重判17年、褫奪公權6年,北市議員應曉薇遭判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柯文哲涉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背信罪嫌,遭檢方求刑28年6月,最後法官判決17年有期徒刑;應曉薇涉違背職務收賄罪、洗錢,遭求刑16年6月,一審判決15年6月,併科罰金1千萬;沈慶京依圖利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千萬,褫奪公權5年。

柯文哲的大帳房李文宗涉背信罪、公益侵占、違背職務收賄等罪,遭求刑17年4月,判4年6月有期徒刑;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涉圖利罪,被求刑7年,判決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已認罪的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求刑3年,判2年緩刑3年。

另外,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1年3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1年。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無罪,應曉薇顧問吳順民無罪。

本案仍有柯文哲前貼身祕書「橘子」許芷瑜尚未到案,2024年10月遭到通緝至今。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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