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姓男子狠殺女友。圖/台視新聞
傅姓男子狠殺女友。圖/台視新聞

台中市豐原區13日晚間發生情殺案,62歲傅姓男子與小20歲的紀姓女友談判分手,竟持刀割喉殺害女友,行凶後開車載著垂死紀女到派出所投案。警方14日依殺人罪嫌移將傅男送台中地檢署,檢方聲押禁見,法官在深夜裁定羈押禁見。

3月13日六點多左右,傅姓男子駕車搭載紀姓同居女友,兩人在車內發生口角衝突,傅姓男子持鐮刀刺殺被害人之頸部,導致對方頸部大量出血後,一度還駕車返家,隨後七點多,傅男駕車載著垂死的被害人到派出所報案,警方當場逮捕兇嫌,也扣得作案用之鐮刀,但紀姓女子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

經檢察官偵訊後,綜合相關證 人之證述、監視錄影畫面、被害人之診斷證明書、扣案鐮刀等證據資 料,認為傅姓男子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也已經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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