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於2月13日完成簽署對等貿易協定,依我國《條約締結法》規定,條約案簽署後須於30天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不過,美國最高法院日前判決對等關稅無效,使協定生效出現爭議,而距離法定期限僅剩約10天,引發外界討論。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5)日表示,30天是指主管機關報到行政院的期限,政府正密切與美方溝通,待確認我方最佳利益後,再將協定文本及影響評估送交國會。
李慧芝舉例說明,我國與帛琉共和國簽署的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於2022年8月30日完成簽署,法務部在同年9月22日將條約案報送行政院,符合30天內的規定;行政院則於同年11月函送立法院。
她指出,台美MOU或ART皆取得最佳待遇,在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後,談判團隊已與美方取得聯繫,並持續密切溝通,以確保我方能取得最佳利益,讓台灣產業享有相對優勢。
李慧芝表示,目前台美雙方已有一定共識,美方承諾在完成內部行政程序及法律途徑後,將依序通知已簽署協議的國家,其中包括我國。政府將在與美方完成相關溝通後,再將協定文本及整體影響評估送交立法院審議;若有最新進展,也會持續向國人說明。
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