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青山里姚姓里長,2023年底帶領10多名親友及里長,赴大陸旅遊,並接受南京市對台辦公室招待免費食宿,大陸官員也趁機宣傳「兩岸一家親」等畫面。姚姓里長返台後,遭檢方依《反滲透法》起訴,一審判決無罪,但檢方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改認定姚姓里長有罪,因此改判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仍可上訴。
據起訴書指出,當時「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姓女子接受「南京市對台辦公室」指示與資助,找上姚姓里長,希望邀請一些有「身分」的人到對岸餐敘、旅遊。
簡女找上姚里長,希望邀請一些有「身分」的人到對岸餐敘、旅遊。圖/台視新聞由於不少人已經組團赴中國接受過邀請,加上1人只要出機票錢1萬6千多,其餘食宿費用全由南京市對台辦買單,因此姚姓里長找了親友、 里民以及其他里長,共計14人一同前往中國。
一行人受招待的餐廳門口就掛著「兩岸一家親」的紅布條,用餐沒多久後江蘇省淮安市台辦副主任、南京市台辦的官員們就則趁機宣傳「藍白合、支持侯友宜、不要支持搞台獨分裂的民進黨」。
用餐時中國官員來宣傳藍白合、別支持民進黨。圖/台視新聞雖然姚里長親友曾疑惑詢問旅行怎麼這麼便宜,姚姓里長則稱「這頓是習近平請的」,返國後姚姓里長和簡姓女子就被檢方依《反滲透法》提起公訴。
在高院法庭上,姚姓里長稱只是玩笑話,喊冤「習近平怎麼可能請我?」另一位簡姓女子也否認犯罪,還辯稱自己最討厭政治。高等法院在12號宣判,改認定兩人確實有罪,因此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判姚姓里長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2年;簡姓女子則遭判有期徒刑4年8月,褫奪公權2年。里長不服,決定再上訴。
姚里長二審被判2年6月。圖/台視新聞※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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