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行政院提供(資料畫面)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行政院提供(資料畫面)

立法院於1月16日三讀通過由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將「國軍老舊眷村」定義放寬為「眷改條例公布施行前(1996年)興建完成的軍眷住宅,且有改建之必要」。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立院本次修法完全針對特定個案,明顯違反平等原則並侵犯行政院預算權,因此決定不予副署。

卓榮泰指出,立法院這次修法是「完全針對特定個案所為」,明顯違反平等原則,也無視已確定的司法判決,同時將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造成負擔。卓榮泰也批評,本次修法更侵犯了行政院依憲法形成施政計畫,以及編列、提出預算的專屬權。

卓榮泰表示,為捍衛憲法平等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他也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決定就本次條例修正「不予副署」。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補充指出,本案實際上只適用在某眷村,屬典型針對特定案件所進行的個案立法,並悖離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所示的「個案立法禁止原則」。

李慧芝表示,修法結果將增加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負擔,使國家福利資源無法公平分配,行政院因此認為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責任編輯/周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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