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斷橋釀6死,法院判亞新工程須負30%責任賠4547萬。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南方澳斷橋釀6死,法院判亞新工程須負30%責任賠4547萬。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2019年宜蘭南方澳大橋坍塌造成6死,台灣港務公司認為事故源於橋梁設計與施工監造缺失,向亞新工程顧問求償。士林地院今(3)日一審判決出爐,認定橋梁倒塌與端錨系統長期鏽蝕有關,亞新需負30%責任,判賠4547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台灣港務公司已賠逾6億 向設計監造亞新求償

2019年10月1日上午9點,宜蘭南方澳跨港大橋突然劇烈晃動,下一秒鋼索與結構發出斷裂聲響,整座橋面瞬間向下崩落,當時一輛中油油罐車隨橋體直墜港區,撞擊三艘漁船,嚴重工安事故共造成6人喪命。

事故發生後,台灣港務公司先墊付被害人賠償、醫療與善後費用,總金額超過6億3500萬,並主張橋梁在設計與施工監造階段就存在結構風險,端錨系統長期鏽蝕沒被及早排除,最終造成承載能力下降,向設計監造單位亞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求償。

對此亞新工程顧問則反控,端錨鏽蝕是橋梁長期使用下自然劣化現象,港務公司沒有定期檢測,及早發現生鏽,才是事故真正原因。

法院調查後,認為橋梁倒塌的原因,是端錨系統包括吊索、夾片及錨頭長期嚴重鏽蝕,導致承載能力不足,在長年承受交通載重與振動下,最終疲勞斷裂,才引發橋體瞬間坍塌。

雙方互相推託 港務公司被認定「過失程度較高」

法院認定,亞新工程在設計與監造上屬於次要原因,港務公司後續管理保養與檢測未落實,過失程度較高,因此判亞新須負擔30%責任,賠償4547萬元,並從2021年2月23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其餘求償駁回。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對於判決認為是避重就輕,並指出真正問題還是沒有找出來,沒有按圖施工又沒有維修,施工之後又怎麼驗收,縣政府還是難辭其咎。

台北/吳柔廷、林秉州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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