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31)天正式宣布全面提高中小學導師的薪資待遇,包含導師職務加給,將由每月3千元調高到4千元,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全面調增20%,並首度增給行政工作獎金。這些調整措施都會追溯自今年9月1日起生效,也代表符合資格的教師可以領回過去數個月的薪資差額補發。
教育部表示,近年來教育政策持續推動,教學型態日趨多元,期盼透過制度性調整,讓教師在付出專業的同時也能獲得相應的支持與肯定。本次調整重點如下:第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導師職務加給,由每月3000元調高至4000元。
第二,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全面調增20%,國民小學由336元調升至405元、國民中學由378元調高至455元、高級中等學校由420元調升至505元;第三,依教育階段、組織層級、學校規模及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工作負擔程度,按工作表現評價增給每月1000元至2000元不等之行政工作獎金。
第四,自願赴偏遠地區教師投保傷害保險部分,如「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自願赴「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或「極度偏遠地區學校」服務者及「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至「極度偏遠地區學校」服務者,得續保傷害保險。
除了調高教師待遇以外,為了減輕教師兼任行政工作之負擔,教育部已全面盤點每年例行辦理之事項,精進推動「行政減量」之調整措施,目前已盤點之150項工作項目,已精進或規劃於近期調整之措施共104項(占69%)。
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