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撞死員警的嫌犯黃國維。圖/台視新聞 去年7月,新北市三重分局28歲員警黃瑋震遭無照又毒駕上路的駕駛黃國維猛撞身亡,一審國民法官日前判處黃國維18年6個月徒刑,被害家屬批他用「斷片」卸責,且毫無悔意,應該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今(30)天上午高等法院做出最新審理,撤銷發回一審結果,並由新北地院進行更審。※台視新聞提醒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犯罪行為,請勿模仿※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