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撞死員警的嫌犯黃國維。圖/台視新聞
涉嫌撞死員警的嫌犯黃國維。圖/台視新聞

去年7月,新北市三重分局28歲員警黃瑋震遭無照又毒駕上路的駕駛黃國維猛撞身亡,一審國民法官日前判處黃國維18年6個月徒刑,被害家屬批他用「斷片」卸責,且毫無悔意,應該判處無期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今(30)天上午高等法院做出最新審理,撤銷發回一審結果,並由新北地院進行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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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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