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圖/翻攝自Facebook@潘孟安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圖/翻攝自Facebook@潘孟安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再修正案,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18)天就相關議題,要求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備詢,但總統府卻以「依憲政慣例為由」不出席,引發在野立委不滿。潘孟安則回應,總統府秘書長僅於立院審查總統府預算案及主管法案時才會列席備詢,且過去不管執政黨是誰都有婉拒過,因此並非單一政黨之主張。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發文回應,依照我國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及憲政慣例,總統府秘書長僅於立法院審查總統府預算案及主管法案時才會列席備詢。此項慣例無論政黨輪替與否,歷任政府均一致遵循,目的是在保障行政與立法體系間的相互尊重。

潘孟安點出,過去前總統蔡英文前總統執政時期,立法院5次函請總統府秘書長進行專案報告、前總統馬英九期間4次、前總統陳水扁時期15次,當時政府均基於憲法規定與對責任政治之認知予以婉拒。這證明了「總統府秘書長不赴立院進行專案報告」並非單一政黨之主張,而是立足於憲法規範、長期穩定且不分黨派的制度實踐。

總統身為憲法之守護者,其首要職責即在於捍衛憲法與憲政秩序。總統府作為輔助總統行使憲政職權的幕僚機關,必須嚴守憲法規範之界線,確保機關職權行使不致逾越憲政分際,方能維持民主政治之穩定與永續。

責任編輯/施佳宜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