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今(13)日宣布,因應中共對國軍的滲透及間諜活動之威脅,要恢復《軍事審判法》。其實《軍審法》並未被完全廢除,只是範圍限縮在「戰時」才使用,其原因正是2013年7月爆發的「洪仲丘事件」,讓立法院緊急三讀通過修正《軍審法》部分條文。
《軍事審判法》是指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的犯罪時,就適用《軍事審判法》審理,由軍法人員負責進行特別刑事程序。
不過2013年7月爆發「洪仲丘事件」,洪仲丘在退伍前兩天不幸離世,家人控訴洪仲丘在軍中遭霸凌,以及不人道操練,導致他受虐致死。大批民眾不滿國防部,決定上凱道抗議,推估當時參與人數逾25萬。
面對民眾抗議聲浪,立法院同年8月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現役軍人若是在「非戰時」犯罪,其偵審程序不再適用《軍審法》,改依《刑事訴訟法》,由普通檢察署、法院處理。自此《軍審法》幾乎「名存實亡」,各級軍檢署、軍事法院也於隔年正式裁撤。
賴清德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圖/台視新聞如今賴清德宣布全面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與檢調司法機關共同協力,處理現役軍人涉犯叛亂、利敵、洩密、廢弛職務、抗命等軍事犯罪之刑事案件。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之軍事犯罪案例,將交由軍事法院審判。
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