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日因公務員須具結「無中國身分證」開槓中央,接連發文質疑陸委會沒能力追查違法持有中國身分證的公職人員,反倒增加基層負擔。而為了讓公務員落實效忠國家義務,綠委也將提案修改國籍法,明定公職具有雙重國籍者,被發現解職後須繳回所有薪資。
綠委提案修國籍法 雙重國籍遭解除公職須還薪
網紅八炯日前揭露中共利誘台灣人辦理中國身分證,換取福利等等的統戰手法。內政部火速查到國內有5名里長沒依法放棄中國國籍,而雙重國籍身分在台擔任公職已經違法,如今民進黨立委提案,要加強法令限制。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指出,公務員如果有其他國家國籍,本來就應該是要放棄,如果有所隱瞞,應要把他們當時所收到的薪資繳回。
提案內容明定,具有雙重國籍還違法擔任公職者,如果遭到解職,薪資、補助必須繳回,原任職單位將有5年請求期限,還可附加利息。
綠營希望透過法令防堵中共滲透,但藍營有不同立場,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質疑,「(公職)生涯如果30年,那他是在最後5年拿到其他國家的國籍呢?他有做事你卻要求他把薪水繳回,國家是不是因此有不當得利?」他更批評這種提案是「法盲」行為。
查公職有無中國身分證 陸委會:不違背法令
而除了內政部積極追查外,銓敘部日前也應陸委會要求,請各機關公務員具結未領有中國身分證。但這卻引來翁曉玲不滿,接連發文槓上陸委會,她直言過去除了一名海軍士兵主動報告有中國身分證外,陸委會都沒查到其他個案,現在卻要求簽切結,根本只是卸責、無端增加基層負擔。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對此回應,「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原是過去沒有做的事情,增加一項(具結)把它補齊,並沒有什麼違背法令的地方。」
台北/蔡昀彤、黃偉財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