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圖/總統府提供(資料畫面) 立院藍白黨團聯手推新版選罷法,加嚴連署門檻,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而行政院日前對此法案提出覆議遭到否決,依據憲法規定,總統須收到立法院覆議案咨文後10日內公布法案。總統賴清德今(18)日正式公告選罷法修正條文。總統公布選罷法修正條文。圖/翻攝自總統府網頁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