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00多萬,士林地檢署今(12)日上午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陳怡君市議會辦公室等13個地方,約談至少7名被告、3名證人,而陳怡君本人被列為被告。
檢調早上兵分13路,搜索陳怡君的市議會辦公室、服務處,並從辦公室中抬出一大箱扣案證物。初步調查,檢調懷疑陳怡君從2019年開始,利用弟弟等4位親友當人頭助理,詐領300多萬,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檢調帶走一大箱扣押證物。圖/台視新聞對此,陳怡君面對媒體時發表簡短聲明,「謝謝大家的關心,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我們一定會配合檢調好好的調查、釐清真相。」
非本案律師包盛顥指出,利用職務詐財罪最輕本刑為7年以上,而根據現行刑法的規定,如果有加重的情形,是可以判處20年的有期徒刑。
陳怡君過去問政形象犀利,曾踢爆北市府性騷還有花博公園亂象,對京華城案也關注頗深,這次捲入貪汙重罪,形象大翻盤。檢調深入追查陳怡君的助理費,要抽絲剝繭來釐清案情。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北/李若慈、彭以德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