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經北檢2度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應曉薇等4名被告羈押禁見。柯文哲歷經2次交保卻被押回,關鍵在於,檢方提出了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和柯文哲之間的對話內容,柯文哲有提到要以「共識決」統一口徑,還委託黃珊珊聯繫彭振聲意圖串證,以及柯文哲供稱有意安排全家出國,都被視為羈押理由。
更二裁逆轉 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羈押
北院2號晚間6點第3度開羈押庭,3個多小時檢辯攻防,合議庭晚間10點40分裁定,柯文哲、李文宗、應曉薇、沈慶京收押禁見,12點45上囚車還押土城看守所。
柯文哲傳LINE給陳智菡表達京華城案要以「共識決」統一口徑。圖/台視新聞製圖北院裁定羈押還關鍵理由包括,李文宗請李文娟碎掉木可的損益表,有滅證事實;還有和李文宗一樣重要,幫柯文哲處理財務的「橘子」許芷瑜潛逃未到案;偵訊前,柯文哲也曾和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傳LINE,說京華城案要以「共識決」統一口徑;還委託黃珊珊通知彭振聲,用共識決來應答,被視為串證事實。
非本案律師包盛灝說,這有具體指出,各個被告之間現在跟過去疑似已經有串證或是滅證的行為。
陳智菡得知羈押關鍵,今(3)天上午回應,認為難道既成的事實就叫串證嗎,共識決早就是這樣,根本不構成串證。
應訊曾說安排全家出國 檢認定柯有逃亡意圖
但檢方強調,柯文哲曾經和沈慶京手下的主管對話,表示要刪掉一些訊息,疑似滅證;還有應訊的時候,柯文哲曾經說要安排全家出國,躲避紛紛擾擾;陳佩琪也說過,有能力購買上億元的房產,都被檢方認為有逃亡的意圖跟能力。
最終北院裁定指出,4人均涉違背職務收賄罪或圖利罪等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考量趨吉避凶的基本人性,有高度逃亡可能,裁定收押,律師收到裁定之後10天內可以提出抗告,如果被駁回,4個人至少要在看守所再待3個月。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北/李若慈、陳冠旻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