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政治獻金案遭北院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對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交保裁定提出抗告。高院今(1)日宣布原裁定撤銷,發回北院更裁。高院表示,檢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原裁定既有上開未盡之處,本院合議庭爰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另為適法之處理。※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