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遭判12年6個月。圖/翻攝自FB@林姿妙
林姿妙涉貪遭判12年6個月。圖/翻攝自FB@林姿妙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今(31)天下午一審結果出爐,林姿妙被依貪汙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處12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6年,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林姿妙將被停止縣長職務,縣長職務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林姿妙也是繼新竹市長高虹安後,第二位被宣告停職的縣市首長。

林姿妙利用土地圖利 不明金流超過7800萬涉犯多罪

宜蘭地檢署2022年1月持搜索票進入縣府、羅東鎮公所等處,以羅東土地開發案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案由大動作搜索,除了林姿妙,地政處楊崇明、羅東鎮長吳秋齡等人都被約談,檢方提到,林姿妙協助處理民間用地免徵土地稅,換取2020年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競總,不法獲利約240萬。

另外,林姿妙帳戶也被查出,在2017年到2019年間,有不明金流高達7844萬9000元,和她明面上的個人收入不相當,檢方懷疑有人頭帳戶洗錢等嫌疑,涉犯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貪汙和偽造文書等罪。

宜蘭地院判處林姿妙3罪要關12年半 女兒也涉犯圖利罪3年半

案子經過2年多審理,林姿妙貪汙、洗錢案10月全案終結,她在最後陳述時再次表示,「從沒做過不法的事情,盼法院還她公道」,而在今天下午2點半,宜蘭地方法院宣判一審結果,圖利罪判刑7年、褫奪公權6年;特殊洗錢罪判刑3年6個月,並沒收洗錢財物3250萬元;公務員財產不明罪判刑2年6個月、褫奪公權2年,3罪總計遭判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也依地方制度法被停職。

宜蘭地院表示,準備程序、勘驗程序開了36次,合議庭調查人證、物證跟辯論共有23次,共計開庭59次。同案其他被告、林姿妙女兒林羿伶涉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遭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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