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下午2點抽柯文哲案受命法官。圖/台視新聞
台北地院下午2點抽柯文哲案受命法官。圖/台視新聞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今(26)天上午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11名被告。台北地院下午2點抽出受命法官,最終由「衛股」中籤負責審理,受命法官為許芳瑜、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

非當事律師包盛顥說明,北院將柯文哲案分類為「重大金融案件」,相當於案件中不法所得可能高達千萬至上億元。其中法官許芳瑜經驗相當豐富,在證據的取捨上也相當嚴謹,她曾審理過im.B案以及「牛樟芝大王」劉威甫等多起吸金案件,可以觀察到這幾起吸金案皆涉及高額不法所得、同案被告有多數以上(集團性犯罪)。

柯文哲案卷證高達148宗 需「資訊對等」才能開移審庭

由於時間緊迫,未來法官可能會依照審理的期程來排定審理順序。另外,柯文哲案雖然金額不龐雜,但證人相當多,證詞來源也很複雜,像是在柯家中搜出的USB、檔案內容等等,共有148宗卷證,資料十分龐大,僅次於阿扁案件,法官要一一比對做檢查,因此留給當事人和辯方討論時間並不多。

由於有若干個被告同時被起訴,法院會依照實務辦理過程,例如被告與辯護人是否有進行完整的辯護權和充分準備時間,才會在資訊對等的情況下來開移審庭,保障被告權益。另外,移審庭是公開的,不像偵查庭有限制閱卷,律師可以把所有檢方起訴重點一一審視後,來決定辯方要用什麼證詞來進行攻防,才能開移審庭,而目前北院尚未公布移審庭時間。

台北/李若慈 責任編輯/施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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