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陶晶瑩和李李仁創立的麻辣燙品牌,去年和股東發生經營權糾紛,一審陶晶瑩被判賠315萬,今(10)天檢方偵查終結,判兩人不起訴。
陶晶瑩、李李仁去年和股東發生經營權糾紛,一審遭判賠315萬,陶晶瑩還因此在直播上委屈落淚,起訴書指出,供貨商指控,由陶晶瑩和合夥人藍均齊創立的「麻辣燙」公司,一名劉姓員工在2021年12月21號,以口頭方式向供貨商下訂一筆麻辣點心商品,遂委託食品公司生產商品後,再將點心送往「麻辣燙」品牌,位於新店的倉庫,員工點收後,陶晶瑩及合夥人藍均齊,明知該採購契約不成立,仍將該批點心據為己有,涉嫌侵占。
檢方認為,本案告訴人已提出民事訴訟,且又在刑案中,另主張該批商品的所有權,兩人對案中麻辣商品,享有完整所有權,因此兩人不構成侵占,罪嫌不足,兩人皆不起訴。
台北/李亭熙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