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名女子過馬路,突然一輛轎車從面前呼嘯而過,涉嫌沒禮讓行人先行,後方民眾拍下過程向警方檢舉,沒想到竟不罰白車,理由是「行人未行走於行人穿越道上」,這理由引發網友炸鍋,截圖佐證,其中一人右腳明明就踩在斑馬線上,裁罰惹議,警方後續發現盲點,重新複查,已經逕行舉發。
路口行人過馬路,一輛白色轎車硬是闖了過去,民眾看不下去決定檢舉,沒想到收到回函,卻令他相當傻眼。警方說「行人未行走於行人穿越道」,不宜舉發。這個說法氣炸網友,有人截圖,說花裙女子右腳,很明顯踏在斑馬線上,不解這樣還檢舉失敗,況且不是斑馬線外3公尺,都要禮讓嗎?
對此左營分局交通組組長顧盛立表示,「交通組複查時,認定汽車車頭距離行穿線上行人不足3公尺,車輛未禮讓行人明確。」警方發現盲點,複查後改認定駕駛有違規。過馬路,盡量讓自己,雙腳踩斑馬線,先自保。
高雄/柯承浩、蔡宛儒 責任編輯/黃靜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