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完成公安申報 。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台北大巨蛋完成公安申報 。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日前台北大巨蛋因未完成公安申報,遭北市府裁罰12萬元,並在其主要出入口張貼「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不合格場所」告示,要求遠雄於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臺北市建築管理處今(8)日表示,大巨蛋已完成公共安全檢查作業,並已取得公安檢查合格標章。

建管處表示,大巨蛋委託的專業檢查人員依照「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對大巨蛋進行安全檢查,包含防火避難設施、設備安全及機電系統等重要項目,檢查結果均符合規定,並於今日晚間約7點由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同業公會查核完成,並頒發申報合格標章。

建管處指出,大巨蛋作為台北市重要地標及大型集會場所,場館方面應持續落實日常安全維護工作,並依法定期限申報公共安全檢查,以維護場館使用安全。

責任編輯/施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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