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2女兒下水拍照溺斃碧潭  狠母殺人罪起訴

新北市一名中國籍的簡姓女子,因為和夫家長期相處不睦,7月初負氣帶著9歲和10歲兩個女兒到新店碧潭,以拍照為由,誘騙兩人下水,最終姊妹倆雙雙溺斃。台北地檢署今(28)天依殺人等罪將她起訴,誘騙過程也曝光。

起訴書內容曝 母設局拍照害2女兒溺斃

一家4口去年返台生活,簡女因生活習慣和公婆時常爭吵。圖/台視新聞製圖

據了解,簡姓女子和丈夫在中國相識相戀,兩人結婚11年,育有2名寶貝女兒,原本定居在中國湖南,去年因小孩要返台唸書,一家4口搬回和公婆同住,卻因生活習慣上差異,簡女時常和公婆發生口角,一氣之下,將怨氣發洩在小孩身上。

根據起訴書內容,當時簡姓女子帶著2個女兒出門,連哄帶騙說要去碧潭拍風景照,先是叫女兒坐在潭邊的石頭上,接著又要她們站到水裡,兩人落水後,小女兒一度自己爬上岸,嫌犯鬆開大女兒的手, 還轉頭誘騙小女兒說「一起去救姊姊」,害得兩人不幸溺斃。

簡女騙2名女兒到碧潭拍風景照。圖/台視新聞製圖

碧潭小姊妹溺斃有內幕 母徘徊近30H投案

簡女犯案後兩度下水輕生,卻因恐懼游回岸邊,徘迴近30小時才到派出所投案。嫌犯被起訴後,全案將移送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29號開庭決定是否繼續收押。

非本案律師余韋德指出,「依據刑法的規定 ,殺人者處死刑 、無期徒刑或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根據兒少法的規定 ,故意對兒童犯罪者 ,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因為一時氣憤,親手葬送寶貝女兒性命,也害自己幸福家庭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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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賴心怡、饒永忠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