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溫泉湯屋有不肖人士把監視器藏在竹子圍籬中偷拍。圖/台視新聞 士林地檢署偵辦民眾在溫泉湯屋遭偷拍影片外流案件,全案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林姓被告涉犯刑法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像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請法院就被告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對於被告偷拍影像販售的犯罪所得,虛擬貨幣經出金換算為新台幣113萬餘元,以及偷拍器材,均請法院宣告沒收。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