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針對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引發軒然大波。如今出現釋憲後首件逆轉逃死定讞案。劉姓男子在103年持鐵鎚殺害陳姓退休女教師,法庭五度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但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後,今(4)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持鐵鎚殺害退休師5度判死 犯行「隨機偶發」逆轉
近十年前,劉姓男子犯下殘忍兇殺案,震驚社會。期間5度判處死刑,但更四審卻認定他的犯行隨機偶發,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該事件發生於2014年12月,劉姓男子不滿與女友分手,騎機車四處尋找沒找到人,卻在高雄左營發現一名剛買完菜,準備駕車離去的陳女,臨時起意搶車代步,開車門劫財劫色,最終用鐵鎚將對方重擊致死。
本案原本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都認定罪無可逭,難以教化,判處死刑。更三審更再以強盜殺人罪判死,沒想到在更四審卻出現重大轉折。
最終逃死定讞! 死者夫:惡夢伴我一生
陳姓女教師丈夫得知結果後,氣憤痛批死刑釋憲讓這些人躲過死刑,批評法官「吃人夠夠」。他還說,「雖然定讞,但惡夢仍會伴我一生。」
這起案件也是憲法法庭判決限縮死刑條件後,首件逆轉逃死定讞案件。
台北/陳蜀強、楊岳達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