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髒話竟判無罪!台中一名原姓男子去年8月到高鐵搭車,因為買錯票,到櫃台申請換票,但已經過了發車時間無法換票,男子氣到連罵三句髒話,售票員覺得受辱,提告公然侮辱,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非逾越一般人可忍受程度」獲判無罪,全案還可再上訴!
男飆高鐵站務員3句髒話 獲判無罪:非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
高鐵站內,南來北往排隊買票的旅客不少,原姓男子因為買錯票無法換票,氣到連罵三句髒話「我他X的,你他X,他X的」等,讓售票員覺得受辱,憤而提告,民眾認為要給被告一點處罰,這樣罵髒話的人太不講理了,但也有民眾可以接受,覺得有時候就口頭禪而已,服務業有時候就包容一下好了。
事後原男辯稱,不是針對售票員,而是在罵高鐵的公司制度,但檢方還是依法起訴,而台中地院審理後卻認為,男子只是在宣洩不滿,言語攻擊時間短暫,不是反覆持續,冒犯程度輕微,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判男子無罪!
法院判被告罵「你他X」無罪。圖/台視新聞判決引發熱議民眾看法兩極 全案可再上訴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指出,被告之語詞雖然具有不雅冒犯意味,但言語攻擊的時間短暫、瞬時,並非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或者攻擊,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判決一出引發民眾熱議,且看法兩極,有人認為罵人就是不對,但也有民眾覺得,可能是對方的口頭禪,不必要對號入座、太過在意,而全案還可再上訴。
台中/葉嘉雯、王勝炫 責任編輯/張碧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