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張姓員警,2022年在追捕逃逸車輛時,3度朝車輛開槍,卻誤擊,造成後座乘客中彈身亡,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法院在一審及二審認為,員警在危險駕駛的急迫情況下開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定,也已盡注意義務,判決無罪。

檢察官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無罪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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