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18:20更新)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風波,日前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在3日下午提出抗告,今(4)天評議結果出爐,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本案不得再抗告;至於彭振聲的抗告狀未經本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將另行裁定。

高等法院裁定撤銷理由全文如下:

一、本院合議庭審理後,認依同案被告彭振聲及朱00之供述、證人邵00之證述,佐以朱00與應00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00受雇於沈00之目的、沈00行賄應00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被告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是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爰裁定如主文。


二、被告彭振聲之抗告狀未經本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本院合議庭業已通知其補正,將待補正此項程序合法要件後,另行裁定。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曾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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