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一案,北院今(2)日凌晨裁定,認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一案,北院今(2)日凌晨裁定,認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一案,北院今(2)日凌晨裁定,認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而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及京華城案被依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嫌聲押禁見。對此北檢表示最快今日將提出抗告。

北院表示,本案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但柯文哲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

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柯文哲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柯文哲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柯文哲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因此檢察官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對此,台北地檢署將提出抗告。

責任編輯/黃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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