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元遭起訴,檢方昨(27)晚將在押的鄭文燦等5人移審桃園地院召開接押庭,檢辯激烈攻防4小時,在今(28)天凌晨1點多,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親友們漏夜籌錢,最終由大哥鄭文彬到地院辦保,直到清晨5點多,羈押了47天的鄭文燦才步出桃園地院,整個人明顯瘦了一圈。

親友2小時湊齊保釋金 2800萬裝行李箱

換上藍色西裝外套、帶上口罩,鄭文燦整個人消瘦了一大圈,被羈押了47天,湊齊2800萬元交保金後,鄭文燦終於重獲自由。

親友們拉著裝滿錢的黑色行李箱到場,但因為錢不夠又回去籌錢,直到凌晨3點多才將錢湊齊,大哥鄭文彬將錢帶往桃院法警室,由於金額龐大,花了一個半小時後才清點完畢;清晨5點多,鄭文燦終於走出地院,在律師與家人陪同下,搭上黑色轎車離去。

鄭文燦搭上黑色轎車離去。圖/台視新聞

涉貪案「羈押5人全交保」 桃院裁定理由曝

桃園地院表示,經合議庭訊問後,鄭文燦否認收受賄賂,但經其他嫌疑人陳述、監聽譯文及各項跡證,足以認定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不過桃園地院也認為,鄭文燦與另外4名嫌疑人都已經羈押一段時間,重要證人也在偵查中具結證述。

案情已在檢方偵查完備後提起公訴,清楚指出鄭文燦等人涉犯罪嫌範圍,且提出相當證據足以佐證,後續審判期間就算共犯或證人證詞有翻異,但已有證據可以佐證。綜合考量下,認命2800萬具保,併予以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

另外,同案被告4人,前台塑集團副總經理侯水文以205萬元交保;前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110萬元、大兒子廖家興60萬元、小兒子廖力廷則是25萬元交保,4人也一併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桃園/林注強、吳柔庭、周郁庭 責任編輯/曾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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