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位駕駛出面控訴,他交通違規,短短200公尺卻連收5張,總計4200元罰單,質疑開單不符合比例原則氣憤申訴,警方解釋,因為是遭人故意檢舉,加上違規項目不同,包含沒有使用燈光、占用車道等,多個項目無法合併處罰,因此才會分別舉發依法開單。
短短200公尺開5罰單 駕駛質疑不符比例
5張罰單排一排,聽到錢包哭泣的聲音,駕駛實在好無奈,直呼根本在搶錢,短短1分鐘連收到5張罰單,總計4200元,駕駛百思不得其解,近日他開車,從基隆北寧路到海科館玩,途中交通違規遭罰,但他仔細核對每一張罰單,發現警方在短短的200公尺,就針對他5個違規行為開罰上千元。
搶錢?警強調違規項目不同 無法合併處罰
駕駛氣得要申訴,但警方回應,因為駕駛同一路段違規轉彎、沒有使用燈光、直行車占用轉彎車道等,項目都不同,開罰基準其實有憑有據。對此基隆市警第二分局五組組長劉逸群回應,「經查交通違規事實,均為不同項目之不同地點,舉發內容無違誤,2個以上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行為,應分別舉發。」
警方表示,違規事項各異,無法合併處罰,才會分別舉發。民眾下回上路,還是乖乖遵守規定,別再讓荷包大失血。
基隆/蔡志恆、王孜筠、王郁文 責任編輯/黃靜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