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罪狀起訴 顏寬恒一審合計判8年4月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嫌竊佔國土、沙鹿豪宅假買賣以及詐領助理費等3案,去年4月被台中地檢署起訴,今(26)天宣判結果,侵佔國土罪獲判無罪,沙鹿豪宅假買賣偽造文書6個月,詐領助理費判最重7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涉嫌貪污的108萬沒收。顏寬恒聽到判決結果後表示,全都是莫須有的指控,甚至侮辱,將會再上訴捍衛自己的名譽和權利!

顏寬恒涉貪108萬沒收 貪污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

顏寬恒在任職立委期間,涉嫌利用林進福當人頭詐領每個月4萬元助理費,另外涉嫌竊佔國土及沙鹿豪宅假買賣,台中地院26號上午進行宣判,貪污罪部分判7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涉貪的108萬元沒收;台中地院庭長李進清指出,該筆費由林進福代收代付,並用在顏寬恒的相關支出上,是一個很強的證據。

沙鹿豪宅假買賣偽造文書判6月、侵佔國土無罪

沙鹿豪宅假買賣部分,依偽造文書被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至於竊占國土罪,顏寬恒和妻子陳麗凌,獲判無罪,合計共8年4個月。

兩罪共計8年4月 顏寬恒知曉結果:將會再上訴

顏寬恒上午沒有出庭聆聽判決,得知結果第一時間表示,將會再上訴,並直言「這兩個罪被判處有罪,我們認為是天大的冤枉,而且是對我本人最大的侮辱。」

他強調,自己是清白的,這些指控莫須有且荒謬,106時年他剛好有一名助理離職,所以將林進福補進公費助理名單,其所收到的薪資都在帳戶內原封不動、連提領紀錄都沒有,現在說他詐領助理費,是莫大的侮辱。

至於顏寬恒的立委身分是否受到影響,依照規定,判決定讞,被宣告褫奪公權後,立委職務才會被解職,因此顏寬恒目前還保有立委身分,不會受到影響。

顏寬恒聲明稿全文:

我以沉重的心情,向大家鄭重聲明,有關本案對我的指控,我感到極度震驚與遺憾。作為一位中華民國的立法委員,我一直以來秉持清廉、公正、誠信的原則,努力為人民服務。然而,現如今卻因為一些莫須有的指控而身陷訴訟紛爭,我必須在此表明我的清白,並強調這些指控的荒謬。

司法應該是公正無私的,應該依照法律和事實來進行審判,而不是受到政治力量的干預和操控。

因林姓助理長期義務協助服務地方,自願無償擔任寬恒地方服務的助理,正好在106年有一名助理離職,所以將林姓助理補進公費助理名單,且其所收到的薪資都在林姓助理的帳戶內原封不動、連提領紀錄都沒有,在地鄉親都知道,我們服務團隊陣容相當龐大,每月除了公費人員外,我們都必須要自掏腰包倒貼助理費,說我詐領助理費,就是對我莫大的侮辱。

至於房子買賣,我完全沒有假買賣的動機,因為選舉而多次被政治操作,住家周邊整天被釘哨騷擾,嚴重影響我的家人包和小孩、太太跟媽媽的生活安全,為了保護他們,我決定要賣掉這棟房子,無論多便宜我都願意賣。我完全沒有假買賣的動機!

我深信,事實終將戰勝謊言、真相終將大白於世、正義終將伸張。儘管當前的困境無比艱難,但我堅信我的清白和無罪,我會繼續通過法律救濟,堅決捍衛我的名譽和權利。我也要感謝所有支持和相信我的朋友們,感謝你們在這段艱難的時期給予我的鼓勵和支持,你們的信任和支持是我堅持下去的最大動力。我會繼續堅守我的信念,為了國家的發展和人民的福祉,努力奮鬥,絕不退縮。

台中/葉嘉雯、吳祥三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