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唐治平母親6月被發現陳屍在社區頂樓,但唐治平堅稱「那不是他媽媽」,更拒絕將遺體領回,至今已過45天,連警方都罕見二度發布認領公告,期限至本月24日止。據了解,唐治平18日向警方表示,23日會前往認屍,並透露她母親有一筆百萬壽險可拿。

6月3號唐治平的母親被發現陳屍在新北淡水的住家頂樓,當時警方獲報前往住處,應門的唐治平渾身酒氣、神智不清,看見母親的遺體時,還否認是自己的媽媽,直到唐治平的表妹到場才完成認屍,移送殯儀館,只是唐治平後續還是堅持死者不是媽媽,拒絕領回遺體,即便檢警經過一個月調查,經x光片以及齒模比對,確認這具遺體就是唐治平母親,但他更懷疑資料造假,拒絕認屍。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就在警方二度發布認領公告之際,唐治平18日向警方表示,「我會在23號去認屍」,唐治平透露「既然檢警堅持要我認,我就認,我是有好處的」、「我母親有壽險,我只要承認她死了,我有百萬可拿」,他表示自己有看過屍體,確認不是母親,認為媽媽只是失蹤了想找到她,「然後全台灣說我不孝,請問我的不孝是在哪裡」?

由於此案特殊,士林地檢署罕見開立「不得火葬死亡證明書」,指示公告期限若屆滿,各方「善心人士」即可領屍收埋,但僅能以「土葬」辦理後事不得火葬,除非唐治平本人或授權朋友至地檢署,檢察官才會重新開立可火化死亡證明書。

責任編輯/黃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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