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上週六500萬交保,檢方提出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桃園地院,今(9)天再召開羈押庭,經過4個小時訊問,法官裁定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交付700萬元後,稍早鄭文燦交保後現身,只見他表情相當凝重、眉頭深鎖,在律師的陪同下,不發一語快速從側門離開,乘車離開。

鄭文燦表情嚴肅離開地院。圖/台視新聞

由於上一次鄭文燦已交付500萬元,因此這次要再交700萬元,他的律師在裁定結果出爐後,半小時內帶著現金到地院辦理交保手續;對於二次裁定結果,桃檢當庭再提出抗告。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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