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捲貪汙弊案,法官裁定500萬元交保。圖/台視新聞
鄭文燦捲貪汙弊案,法官裁定500萬元交保。圖/台視新聞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似捲入土地開發弊案,涉及貪污罪,檢方火速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訊問後,裁定鄭文燦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桃檢當庭提出抗告。

鄭文燦在下午2點35左右,面露微笑步出桃園法院,被問到是否覺得委屈,是否被誣賴?沒有做出回應就上車離開。

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鄭文燦並禁止接見,經檢察官論述,法院稍早裁定,認為鄭涉犯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准以新台幣500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出海。地檢署認該裁定認事用法不當,當庭抗告,將立即提出抗告書。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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